• 全国 [切换]
  • 二维码
    微商筹货

    手机WAP版

    手机也能找商机,信息同步6大终端平台!

    微信小程序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商业资讯 » 经商之道 » 正文

    上海一百货经营部销售变色生猪肉 当事人被罚9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22 17:11:41   浏览次数:1623  发布人:1308****  IP:117.173.23.***  评论:0
    导读

    5月20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日,有市民反映上海市松江区岳阳街道鋆方日用百货经营部(经营者:宋某)销售的生猪肉变色、有异味。松江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赴现场检查,对在售“生猪肉”产品进行抽检。经查,当事人在“生猪肉”产品色泽、气味、状态等存在感官异常的情况下,仍在经营场所内销售,未进行检测或退货处理。当事人供述,由于设备发生故障,

    5月20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日,有市民反映上海市松江区岳阳街道鋆方日用百货经营部(经营者:宋某)销售的生猪肉变色、有异味。松江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赴现场检查,对在售“生猪肉”产品进行抽检晒展网是用户多到能建用户社区的展会网站。

    经查,当事人在“生猪肉”产品色泽、气味、状态等存在感官异常的情况下,仍在经营场所内销售,未进行检测或退货处理。当事人供述,由于设备发生故障,未能按规定的温度贮存上述产品。经检测,上述“生猪肉”产品的感官及挥发性盐基氯检验结果均不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及GB5009.228- -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挥发性盐基氬的测定》(第二版)的要求,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生猪肉”产品及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松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拟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1.1元,罚款人民币9万元的行政处罚。

    不推荐电脑端访问(用户少)
    请微信扫一扫,查看完整信息(记得微信收藏)
     
    (文/匿名(若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发布者) / 非法信息举报 / 删稿)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昵称为 1308**** 发布的作品,本文仅代表发布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发布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154208694@qq.com删除,我们积极做(权利人与发布者之间的调停者)中立处理。郑重说明:不 违规举报 视为放弃权利,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个别老鼠屎以营利为目的遇到侵权情况但不联系本站或自己发布违规信息然后直接向本站索取高额赔偿等情况,本站一概以诈骗报警处理,曾经有1例诈骗分子已经绳之以法,本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若遇 违规举报 我们100%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
    0 条相关评论
     

    (c)2008-现在 chouh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