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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里斯·迪克斯坦:温柔的批评家和激越而动荡的时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6 11:39:57   浏览次数:1117  发布人:8746****  IP:125.64.47.***  评论:0
    导读

    编者按: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改革开放还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国,莫里斯·迪克斯坦(Morris Dickstein)的文化史著作《伊甸园之门》因其对美国1960年代蔚为大观的文化和社会运动的描摹和解析,特别是对当时国人还很陌生的“垮掉的一代”、摇滚乐、黑色幽默文学与新新闻写作等的介绍,而具有不可估量的“启蒙”价值。对于经历过那个时期的相当大一

    编者按: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改革开放还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国,莫里斯·迪克斯坦(Morris Dickstein)的文化史著作《伊甸园之门》因其对美国1960年代蔚为大观的文化和社会运动的描摹和解析,特别是对当时国人还很陌生的“垮掉的一代”、摇滚乐、黑色幽默文学与新新闻写作等的介绍,而具有不可估量的“启蒙”价值。对于经历过那个时期的相当大一部分中国诗人、小说家、艺术家和摇滚乐手来说,它甚至有点像是世界前卫文化的“圣经”。当然,在如今这个信息早已过剩的时代再来读或重读这本书,感受可能会不一样,但它的确对一个特定的时代、对一两代人产生过很大的影响。2021年3月24日,莫里斯·迪克斯坦在纽约曼哈顿家中去世,享年81岁。

    “你的这本书叫《伊甸园之门》?是讲宗教的吗?”

    1977年,当莫里斯·迪克斯坦把这个书名告诉他妈妈的时候,她这么问他,带着一丝希望。这位妈妈患有周期性的忧郁症,性格内向、胆怯,被牢牢地束缚在她所信奉的宗教——正统犹太教之中。迪克斯坦的爸爸也是如此,腼腆而谦虚,局限在犹太教的文化范围里。在工作、家庭、亲属和犹太教堂组成的方阵之外的地方,他们两个是基本不敢去的,人生中最远的一次旅途,是从纽约下东区搬家到长岛。

    可是他们的儿子莫里斯却不一样,太不一样了。他也是在专门的犹太人宗教学堂(“耶希瓦”)里成长的。正统犹太教会让一个人不仅严肃,而且多愁善感,动不动就沉浸在关于人之“罪”的沉思,以及关于救世主何时降临的困惑之中,在日常生活中格外戒慎而行。但被哥伦比亚大学录取后,莫里斯搬到莫宁塞德高地哥大的校园就读,一下子从他父辈的世界里冲了出去;父母阻拦不了他,只能默默地祝福,希望他不要忘记自己的文化——民族之根。

    《伊甸园之门》,这本日后提到莫里斯的名字时,人们必定率先想起的著作,写的是美国1960年代的文化,这种文化具有太多的面相和标签,却和他妈妈所理解的那种宗教,那个狭义上的“伊甸园”——上帝给他创造的初民亚当和夏娃安置的桃源乐土——距离遥远。

    虽然如此,莫里斯还是思考了母亲的话,并把它写入了这本书的序言中。他说,在早期的美国社会,宗教是塑造了民族最初的自我意识的,它不体现为具体的教义,而是一种思想倾向,表现了一种“乌托邦式”的愿景,它相信,欧洲是一个腐朽败坏的旧秩序,文化已入风烛残年,而美国则是新生的,年轻的,是一片处女地、一个花园世界,未受历史的玷污,摆脱了腐朽的风习和败坏的道德,美国的使命“即便不是开创太平盛世,至少也是重创历史”,从而应验了宗教经文中的相关预言。那么,这种倾向,在1960年代的美国,是不是也还存在,并在那些纯属世俗化的活动和思想中体现出来呢?

    《伊甸园之门》差不多算是他的成名作,而它在1977年问世后没几年就有了中译本,并成为第一批进入恢复正常后的中国内地的美国当代文学史著作之一。那时的中国读者,无论专业非专业,恐怕都不易理解莫里斯的这些话:

    “六十年代将伊甸乐土的激情再一次转变为政治语言。正因为如此,我对六十年代的叙述并不强调其天堂极乐的方面:迷恋秘术,推崇东方宗教术士和静思功夫,以及通过吸毒、多态性行为或快速疗法而获得短暂的涅槃……六十年代既推动了革命又推动了改革,并试图把追求社会正义和寻找个人真谛相结合。民权运动和‘人的潜力’运动,在一件事上持有一致的意见,那就是,人有权在此时此地享受幸福。”

    莫里斯用六十年代的十年,完整地度过了自己20+的岁月,而为这段岁月做准备的,是他在哥伦比亚大学的本科预科磨炼。哥大有大批评家莱昂诺尔·特里林,还有文化史界的巨匠雅克·巴尔赞。由于一些政治原因,莫里斯在1950年代末去了耶鲁读研究生,他觉得耶鲁远不如哥大,可是他赶上了一个人文学术就业的好年头,当他毕业时,各大名校的系主任到耶鲁来选人,一个个就像美国职业大联盟的球探。

    莫里斯·迪克斯坦以学府为家,虽然在耶鲁和剑桥读书,但他最喜欢哥大。在耶鲁,他必须为将来任教经历严苛的训练,而哥大则相反,莫里斯觉得,在哥大,他作为年轻人的锐气和激情,那些纯属个人的顿悟和狂喜时刻,完全可以在学术研究中体会和释放。因此,当1960年代的动荡到来,各种学潮,各种“占领校园”运动此起彼伏时,莫里斯一直是个相对“懂事”的老师和学者,并没有加入过什么浪迹天涯的活动,也基本没有参与年轻人就任何主题发起的游行;他在学校里教书很认真,做学问很踏实,虽然他也反对越战,但这反对远没有达到影响他饭碗的地步。

    莫里斯后来在回忆录里说,影响他心灵的主要是著作,而不是政治事件和气氛。他列举了自己打基本功时常读的一些作家:圣奥古斯丁、卡夫卡、D.H.劳伦斯、陀思妥耶夫斯基、康拉德、尼采、弗洛伊德、莎士比亚、黑格尔。这些,都是被哈罗德·J.布鲁姆列入“正典”的名字,即使其中的每一位都对西方文学—思想带来了革命性的影响,可对于研习者来说,他们却稳固地构成了一座象牙塔,用厚密的文字来保护那些主动投入其中的人,给他们以潜心静思、不为外界所动的理由。

    当然,老师的性格也很重要。在莫里斯的回忆中,他最喜欢的哥大老师往往不太出名,也不太发表作品,其中有些人甚至患有某种写作困难症,越是需要出成果的时候,越是憋不出来。而名声在外的大师巨匠们,像莱昂内尔·特里林,站在讲台上常常是结结巴巴地说话,把自己和台下听众都说得云里雾里。特里林都没时间看莫里斯的论文,不过,他和巴尔赞都直接影响了莫里斯的职业选择:他觉得教书是最理想的工作。“在我自己的老师身上,我看到了教学的魅力所在。”是什么样的魅力呢?莫里斯说,他们有一种既谨慎又自由散漫的头脑,无论话题转向哪里,他们都会跟过去——他们仿佛对一切都有兴趣。

    他也保持了持久的好奇心,对职业有着不竭的热爱和成就感。当他在剑桥大学的时候,正赶上1960年代初期,法国和美国的电影进入了黄金时代,他写起了电影评论,同时,剑桥也有一位与莱昂内尔·特里林齐名的文学批评家——F.R.利维斯,他和莫里斯一起细读狄更斯,对这一段经历,莫里斯珍爱有加,他说,利维斯作为成就斐然的大师,当时已年近七旬,却依然能克服自己的偏见——他之前一直认为狄更斯的书太煽情,太大众化,现在却津津有味地研究起了《小杜丽》,这实在让人激动。莫里斯自己也领会了狄更斯的强大,如同电影一样,狄更斯小说能成为高等文化和大众文化之间的一道桥梁。

    他在耶鲁大学写博士论文时,又遇到了比自己稍年长一些的哈罗德·J.布鲁姆,布鲁姆锐气十足,对于统治美国批评界的“新批评”派啧有烦言,企图以一种回归浪漫主义的姿态来书写他自己的西方文学史。在布鲁姆的指导下,他完成了自己的论文:一部写济慈的专著。

    《伊甸园之门: 六十年代美国文化》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1985年8月版

    他的学府生涯,给人一种较为顺利的印象;他为人很优雅,喜欢微笑和大笑,容易满足——从他的文字中,很少能感觉到他对什么人什么事有着强烈的反对态度。这种状态,极深地影响到了《伊甸园之门》这本书的风格。举一个例子:在书中,他说到了1968年,他在哥大的厄尔礼堂听到艾伦·金斯堡的朗诵。金斯堡是他哥大的学长,同台的还有另一位学长,同为著名诗人的约翰·霍兰德。这是一场留名文坛的朗诵会,莫里斯将它和十年前在同一个场地上金斯堡朗诵《祈祷》的现场做了对比。十年前,他是被震惊的,他完全没有想到世上能有如此击中自己的“通俗的”诗句,而十年后,对于这同一位金斯堡,莫里斯的叙述彻底排除了感情色彩,而是做了一些繁琐的、态度不明的描述。他说:“金斯堡站在那儿,欣喜若狂,全然将我们抛于脑后……这一切令人心神不安,且无疑卓有成效;我们渐渐勉强放下了一群大学生听众惯有的嘻嘻哈哈、对一切都不以为然的架子。”他表露了学术研究的谨慎,说“金斯堡作为一名诗人……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

    一位普通读者,可能会觉得莫里斯太温吞,有一种趋于闲适的文人气息渗透在书中,他似乎把理应最有趣的东西给说得无趣了。莫里斯在不自觉地追求客观中立,而不是还原自己当年的感受——或者说,他“还原”不出一种能对读者产生强烈震撼的感受。虽然说,我们不能因为看不到一个意想中的1960年代的美国,就说《伊甸园之门》是失败之作,可是诚实地来讲,它是一本不够“解渴”的作品。

    事实上,他在1968年前后对于激进运动(哥大的学生曾发起校园暴动)是有所支持和参与的,这使他认为自己有资格来回顾六十年代,另一方面也使他付出了一定的代价:1971年,他申请英语系终身教职的时候被拒,他很受伤,可是很快,他就凭着自己的乐天派性格走出了低潮:“我要证明他们犯了多大的错误。”对于别人来说,需要一些终生难忘的沉重打击作为激励奋斗的动力;而对于他,足以刺激他奋斗的消极经历,所需的剂量还可以减少一半或更多。

    《途中的镜子:文学与现实世界》

    上海三联书店 2008年4月版

    在他后来的几部著作中,莫里斯相继谈到了批评家与社会、文学与世界的关系。他的姿态一直是“温柔”的,从来不高估文学、艺术和批评的力量。在2015年《艺术导刊》对他的一次访谈里,他说,他认为文学不具有宗教的“超越性”,它提供一些世俗版本的宗教问题,从世俗角度来触及终极价值,可是无法代替宗教。“文学帮助我们理解不同时代、不同地方的人类生活,包括我们自己的生活。文化性的作品,是审视和理解自我的形式”“它们能带给人们的洞见,不同于从宗教和科学中获得的那些——两者是平行的。”

    莫里斯·迪克斯坦在人文学术领域达到了人生的极致,他将被怀念的,是一种在严肃文化中从容获得的心灵滋润的状态,而不是多么醒目的个人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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