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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队管理人指使货车司机超载行驶引发恶性交通事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01 13:38:27   浏览次数:1158  发布人:9e09****  IP:120.244.92.***  评论:0
    导读

    “货车不超载就没利润,还亏钱!”作为车队管理人的党某想不到,两年前车队发生的一场交通事故,让他也因交通肇事罪获刑,原因竟是他习以为常的超载运输。近日,经浙江省乐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党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22年5月,因超载撞人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庄某的一句话引起了检察官注意,“货车拉石子、砂土超载是行业默认的,我们驾驶员要求不超载的话,老板肯定不听我们的,还会解雇



    “货车不超载就没利润,还亏钱!”作为车队管理人的党某想不到,两年前车队发生的一场交通事故,让他也因交通肇事罪获刑,原因竟是他习以为常的超载运输。近日,经浙江省乐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党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22年5月,因超载撞人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庄某的一句话引起了检察官注意,“货车拉石子、砂土超载是行业默认的,我们驾驶员要求不超载的话,老板肯定不听我们的,还会解雇我们。”随后,检察官查询到涉案货车在案发一个月前就因超载被行政处罚,且庄某所属企业工作群的聊天记录显示,该运输企业每天、每车都在严重超载运输。

    究竟是谁对超载处罚无动于衷?是谁在助推货车超载?检察官心中的答案在该市建筑渣土处置协会负责人的口中得到印证:“交通事故发生后,赔钱有保险公司,坐牢有驾驶员,那些货车老板‘片叶不沾身’,当然会让货车继续超载。”

    在后续走访调查中,检察官愈加坚定地认为,仅仅对肇事司机处罚无法充分发挥刑罚的惩戒作用,“那些指使、强令驾驶员超载驾驶车辆的机动车辆所有人或承包人才是引发重大恶性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根据法律规定,他们也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为找准检察监督切入点,检察官在浙江省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上制作数字监督模型,用近三年交通肇事案的车辆信息与因超限运输被行政处罚的车牌及车辆所有人进行数据碰撞比对,得到了既发生交通肇事又被行政处罚的车辆所有人信息5件。在排除超载状态与造成交通肇事因果关系不强的线索后,对车辆所有人党某进行立案监督。

    党某管理的运输车队因超载多次被行政处罚,其中一辆货车不仅在两年内因超载或超限被行政处罚4次,甚至在2020年一次被行政处罚20天后就因超载侧翻造成2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涉案驾驶员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那事不是两年前就处理好了吗?为什么还要抓我?”今年4月,党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被移送至乐清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党某很是不服,但他也承认他的车队都是超载运输,且驾驶员工资为固定日结,超载所赚取的利润归他本人所有,“让驾驶员开货车运石子就是要超载的,不然我就没利润”。结合其他证据,检察机关认定党某作为机动车辆所有人,存在指使他人违法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行为,于同年5月11日依法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党某提起公诉。

    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下,党某自愿认罪认罚,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上述一审判决。8月11日,案件判决生效后,该院在向市建筑渣土处置协会通报判决结果的同时,协助协会制定、完善行业自律规范,加强法治宣传,并推动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加强联合治理货车超限超载。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 作者:范跃红 郑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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