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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中平原麦子快收割的季节,记者跟随郭宁来到秦岭脚下的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桥南镇箭峪村。
郭宁是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的法官。“那块地就是我那个案子的现场,当时全是坑。”顺着郭宁手指的方向望去,不同于一路所见连片的、黄灿灿的麦田,这里种着苍术、连翘等中药材。“现在我们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这药材。”村支书关小辉的话让所有人不无感慨,昔日碎石遍地的“矿坑”,如今成了当地人的“聚宝盆”,这也映照着陕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以司法之力推动“生态伤疤”变身“产业沃土”的生动实践。
“协议陷阱”引发“生态危机”
2010年3月9日,箭峪村村委会来了两个外地人巩某和康某。
箭峪村坐落于秦岭七十二峪之一箭峪的峪道口,属于山地地形,人均耕地面积少,大部分都分布在高低不平的石坎上。耕地土层薄,肥力弱,灌溉难度大,成为横亘在村民心中长久以来的难题。
“我们可以帮你们改造沙地旧貌,取砂石平整土地,便于机械耕种,后期还会付给你们复耕土壤增肥的费用。而你们只需将土地让我们使用几年就行。”二人向村民代表承诺道。之后,二人与村集体签订《土地平整改造承包协议》,承包了村南组靠近河边的30亩耕地。
谁也没想到,2011年8月,一个没有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采石场在承包的耕地上赫然出现,在耕地里直接挖土采石进行售卖。
2014年,巩某、康某离开采石场,临渭区本地人王某接管生产经营,继续在耕地上深挖采石,并扩大面积进行采石制砂。据桥南镇镇长张斌回忆:“其实这么多年,我们镇政府多次对采石场下达责令停业整顿通知,要求停止生产、恢复土地原貌,但都没起到啥作用。”
2016年采石场被强制拆除时共违法占用土地面积54.23亩,其中非法挖砂、采石占用耕地51.59亩,非法开采已造成耕作层被破坏,达到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损坏程度。
2020年1月19日,检察机关向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视察陕西时提出:“秦岭是我国南北气候的分界线和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这样的自然生态美景,谁都不能破坏。”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来陕调研时又强调:“切实做守护秦岭生态的卫士。”
面对该案中土地流转及违法开采过程梳理难、违法程度界定复杂等难题,临渭区法院积极协同公安机关、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等多方联合调查,明确土地流转的起始、变更等关键节点,走访当地村民,了解不同时期的开采情况,并会同环境资源专家,从专业角度判断耕地种植条件的破坏程度。最终判决被告人巩某、王某、康某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3万元至5万元不等罚金。
法槌声起,严惩了在秦岭区域内非法占用农用地进行挖土取石的违法行为,震慑了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为耕地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筑起了“司法屏障”。
“专家支撑”领航“科学修复”
“环资案件的审理要坚持‘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的工作要求,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同时还应坚持司法与行政协同治理,共同监督修复方案实施,实现执法与司法无缝衔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别周玲表示。
采石场被强制拆除后,被告人王某将采石场废旧设备拆除变卖,在付清拖欠村民的租金后,已无能力对被破坏耕地进行复耕,采石场所有人因巨额债务外逃,留给村民的,是已经无法耕种的乱石滩和一言难尽的痛心。
郭宁介绍道:“从当时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航拍图看,被破坏的耕地坑坑洼洼,开采浅的地方有2至3米深,深的地方有7至8米,最深处可达10米左右。”话语落下,郭宁流露出重重的惋惜。
如何将被破坏的耕地恢复如初?是否有适宜的修复方案?这成了郭宁和审判团队的心头大事。
为实质性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临渭区法院环资审判团队多次深入箭岭村现场勘查,全面了解被破坏的土地实际情况,仔细查看山石开采情况、土地状况以及周边村民生活情况,倾听村民的诉求和意见。在掌握一手翔实资料后,临渭区法院联合镇政府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对采石场进行恢复治理。
“制定治理方案时,针对受损土地土壤如何重新构建,植被应该重建何种植物,是否有必要清理石渣等问题,得益于咱们的专家库,专家们给出了许多专业建议,帮了我们大忙。”郭宁告诉记者。
郭宁口中的专家库是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为推进全省法院环资审判工作质效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2018年3月,陕西法院建立全省环境资源审判技术专家库,出台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管理办法,通过一案一聘的方式,让专家全流程参与各个审判环节,打破了以往专家只提供咨询意见的做法,最大程度发挥技术专家在环资审判中的职能作用,为创新驱动陕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质效提升提供智力支持。截至目前,共有在库专家82名。
近年来,陕西法院坚持因地制宜、预防为主、修复为先,不断创新审执方式,确保受损害的生态环境切实得到修复。“碳汇”补偿、劳务代偿、异地补植复绿、增殖放流……一系列鲜活的举措,共同编织起一张严密的生态保护网,为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中国筑牢了一道坚不可摧的绿色屏障。
据统计,自2023年以来,陕西法院累计判决投入修复基金1.52亿元,补植复绿8000余亩。
“回头看”保驾“生态振兴”
案子宣判后,被破坏耕地的修复成了郭宁最牵挂的事。尽管相关部门的修复工作已正常开展,但经费、进度、质量等问题依然存在,放心不下的郭宁,三天两头就跑去看,盯着修复进度。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综合护坡、排水渠建设、节水灌溉工程等恢复治理工作一项项推进落实,曾经的“坑洼地”换上了“新衣”。
“郭法官,您以后不用再盯了,这片地经过治理后,肥力也恢复了,我们村打算成立一个中药材种植农业合作社,在这儿种药材。”最后一次回访时,关小辉笑着打趣道。
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一纸裁判并不是案件办理的终结,使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才是最终目标,可如何去评判呢?
为解决这一问题,2023年年初,陕西高院在全省法院开展环资案件执行“回头看”活动,梳理统计近5年来全省已结环境资源案件执行情况,对尚未执行到位的案件进行原因分析、迅速整改,对已经执行到位的要求继续监督巩固执行成效。截至目前,具有执行内容的1091件案件已经执行到位853件,占比78%。
“就环境资源案件而言,不能够仅仅注重法律的惩处功能,而忽视被破坏的生态环境的修复。坚持生态优先,强化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大环境资源案件执行力度,开展‘回头看’活动,是确保案件办理各项效果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也是环资审判工作的目的所在与价值体现。”陕西高院副院长巩富文说。
在“司法﹢产业”双轮驱动模式下,箭峪村生态振兴迈出坚实步伐。曾经亟待修复的区域,成为现代化种植中药材基地。产业的蓬勃发展也为当地村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祉,村民们实现了“家门口就业”,既照顾了家庭,又实现了就业。矿坑到绿地的奇迹,是秦岭生态环境蜕变最有力的证明,而这,远不是终点,司法护航生态环境的生动实践还在秦岭深处不断续写。
来源:人民法院报·1版
记者:张雅芝丨通讯员:文涛 刘坤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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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于淏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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