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王艾竹建议检察机关
扩大生态环境领域案件线索渠道
7月31日,王艾竹代表(中)在检察官的陪同下,到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关家村补植复绿示范林基地视察,对补植的红松、水曲柳成活情况进行“回头看”。
“检察机关一方面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通过制作原创普法系列短片,加大宣传力度,有效预防此类犯罪的发生,值得点赞。”近日,全国人大代表,辽宁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高温合金二室科研员、高级工程师王艾竹应邀参加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座谈会时表示。
据悉,近年来,新宾县检察院成立环境资源办案组(下称“环资办案组”),集中统一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立足“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社会治理”一体化履职模式,为县域生态屏障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24年,在办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时,该院充分发挥环资办案组优势,同步收集固定刑事犯罪与公益诉讼证据,极大缩短了办案周期。最终,当事人被判处刑罚并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王艾竹告诉记者:“检察机关不断延伸法治触角,探索生态环境案件办理新模式,实现了‘刑事打击+生态补偿’的双重效果。”
王艾竹多次受邀参加新宾县检察院举办的检察开放日、案件“回头看”等活动,十分认可该院助力辖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工作成效。她表示,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扩大生态环境领域案件线索渠道,推广公开听证、宣告送达等机制,提升公众法治意识。此外,积极探索生态修复新模式,强化修复效果的长效追踪,依托数字技术搭建生态修复效果评估体系,对修复区域的生态指标进行长期监测、动态评估,让受损的生态系统逐步恢复生机与活力。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作者:刘钊颖 王樱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