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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商和榕城·红盟解纷”党建工作机制——
“红”纽带解了连环结
七月的午后,空调风拂过桌角堆叠的卷宗,拿起电话时,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高巧燕的指尖还带着刚翻阅完案卷的温度。
“对方已经把款项都打到我们账上了,感谢法院和福建省民营企业商会的调解,我们申请解除对环保公司的财产保全。”
近日,高巧燕的这通回访电话,再次将这起合同纠纷案拉回公众视野。
时针拨回到一年前。某化工公司向某环保公司定做冷冻结晶系统,合同总价为80万元,交(提)货地点为江西省上饶市。合同签订后,化工公司如约付清全款。
谁料,环保公司交货期延迟,好不容易等来的撬装式设备,其冷冻机组与结晶器的品牌与合同约定大相径庭。化工公司愤而起诉,一审法院判令合同解除,环保公司退款并支付违约金。环保公司不服,向福州中院提起上诉。
2025年6月12日,高巧燕接手该案后,发现案涉设备是特殊定制品,所需的钢材管件来自案外供应商,且环保公司起诉该供应商的另案正在审理。
看着被翻皱的合同材料,高巧燕思索着:“若维持判决,设备处置僵局仍未得到解决,异地诉讼带来的不便也会让双方加深矛盾。”
恰在此时,一抹“红色”转机悄然浮现……
2025年5月,针对民营企业间商事纠纷日益增多且呈现跨地域、案件类型交叉、解纷需求多元等特点,福州中院民二庭党支部与福建省民营企业商会委员会等共同建立了“商和榕城·红盟解纷”党建工作机制。该机制通过组织共促、队伍共育、资源共享、发展共赢等方式,整合各方在党建、行业、阵地等方面的资源优势,以党建为引领,赋能构建多元解纷链条。
很快,作为红盟解纷成员单位的福建省民营企业商会党委书记刘友成参与到联合调解中来。
“钢材管件是你们指定的供应商,延迟发货的锅凭什么全扣我们头上?”调解中,环保公司很不服气。
“你们提供的成品货不对板,必须解约退款!”化工公司不甘示弱。
两种尖锐的声浪轰然相撞,将调解室里的空气搅得愈发凝滞。
刘友成看双方“火药味”越来越浓,先引导大家冷静情绪,“咱们都是实体企业,设备成本高,对抗只会双输,合作才能双赢”。作为资深调解员,刘友成精准抓住矛盾核心,向双方分析利弊。
“一审违约金判得太高,我们实在承受不了!”环保公司涨红着脸辩解。
“我们不是不讲理,你们违约总要有个解决问题的态度。”化工公司语气稍缓。
见双方对峙出现松动,合议庭随即与刘友成分头开展深度沟通。
“我和化工公司关系不错,环保公司的货款我退。咱把这起连环纠纷一次性了了。”调解现场,为同步化解案外供应商和环保公司在上饶的纠纷,该供应商线上加入了调解。
“我也让步,环保公司的违约金我愿意降低。”化工公司给出了诚意。
经过多轮斡旋,一份打破困局的一揽子调解协议落地:案外供应商将款项打入环保公司账户,上饶关联案件撤诉;双方就案涉设备处置与款项支付达成一致。更令人欣喜的是,一度对簿公堂的双方,竟在调解后谋划起新的合作。
此案成功化解是福州中院“商和榕城·红盟解纷”机制效能的有力印证,更是党建赋能提质增效的“红色注脚”。
近年来,福州中院以党建为纽带,不断将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将司法职能与商会调解深度融合,精准切入企业需求,激活“1+1>2”的解纷合力,彰显了党建引领下法院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实践。
来源:人民法院报·4版
作者:张丽媚 林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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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平钰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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